
为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现开设专栏,专题梳理违反换届纪律相关典型案例。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持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坚决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案例一: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原党委书记贺某某酒驾问题。2022年8月15日,时任罗平县阿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贺某某因涉嫌酒驾被公安机关查获;2022年11月30日,贺某某升任阿岗镇党委书记;2023年5月12日,贺某某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并陈述自己为党员、国家公职人员;5月18日,公安机关将其酒驾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罗平县纪委对其立案审查,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对其免职。
案例二: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梨园街道原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杜某违规吃喝及醉驾问题。杜某邀请该区城管执法局直属一中队一级科员鲁某、执法大队二中队协管员袁某,和平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三级主任科员冯某、协管员彭某4人,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杜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3.36mg/100ml。杜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鲁某、袁某、冯某、彭某均受到相应处理。